各学院(部):
2006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即将开始办理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根据临安市公安局收费规定,我处代收户口迁移证工本费3元/人。
二、各学院(部)以班级为单位将户口迁移证工本费收齐,并填写好二○○六届毕业生户籍迁移登记表。
三、由于毕业生人数多,时间紧,户籍迁移工作任务繁重,请各学院(部)严格按有关要求落实好户籍迁移的各项工作,于6月10日前将户口迁移证工本费、户籍迁移登记表交我处综合科。
附件:二○○六届毕业生户籍迁移登记表
保卫处
二○○六年五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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