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认真做好2006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的通知

【 来源: 信息员:None 时间:2006-05-18 浏览:

各学院(部):

2006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即将开始办理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根据临安市公安局收费规定,我处代收户口迁移证工本费3/人。

二、各学院(部)以班级为单位将户口迁移证工本费收齐,并填写好二○○六届毕业生户籍迁移登记表。

三、由于毕业生人数多,时间紧,户籍迁移工作任务繁重,请各学院(部)严格按有关要求落实好户籍迁移的各项工作,于610日前将户口迁移证工本费、户籍迁移登记表交我处综合科。

附件:二○○六届毕业生户籍迁移登记表

  保卫处

  二○○六十八日

上一篇:   关于申报重点部位增加技防设施的通知[2006-05-18]

下一篇:   学校表彰05年度综治暨“平安校园”先进集体和个人[2006-05-18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