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,各部门: 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定于12月31日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检查时间:12月31日一天。 二、参检单位:保卫处、后勤管理处、学生处、教务处,后勤集团公司。 三、检查范围:学生公寓、教职工宿舍、食堂、图书馆、实验室、教室、会议室、报告厅、锅炉房。 二○○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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