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,各部门: 为认真落实我校二○○五年交通安全校园的创建工作,结合省教育厅、公安厅关于创建交通安全校园活动的有关要求,近期我处将统一办理更换浙江林学院机动车通行证,具体事项如下: 1、校内公、私机动车辆及持有驾驶证的师生员工都必须填写机动车辆、驾驶证登记表。 2、各学院(部),各部门统计好本部门师生员工的机动车辆及驾驶证,于9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w@zjfc.edu.cn。 附件:1、浙江林学院驾驶证登记表 2、浙江林学院机动车辆登记表 二○○五年九月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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