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要求填报机动车辆和驾驶证的通知

【 来源:保卫处 信息员:None 时间:2006-03-01 浏览:

各学院(部),各部门:
  为认真落实我校二○○五年交通安全校园的创建工作,结合省教育厅、公安厅关于创建交通安全校园活动的有关要求,近期我处将统一办理更换浙江林学院机动车通行证,具体事项如下:
  1、校内公、私机动车辆及持有驾驶证的师生员工都必须填写机动车辆、驾驶证登记表。
  2、各学院(部),各部门统计好本部门师生员工的机动车辆及驾驶证,于9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w@zjfc.edu.cn。

  附件:1、浙江林学院驾驶证登记表
     2、浙江林学院机动车辆登记表



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五年九月七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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