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:
近期,在校园安全检查中发现部分师生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,成为影响我校交通安全的隐患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》第八条、第十九条、第九十条的规定,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,营造安全、文明、和谐的校园秩序,经研究,决定对校园内摩托车进行集中整治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整治内容及对象
在校园内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教职员工、学生及校外人员。
二、时间安排
1、宣传阶段:5月16日至5月17日,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高度重视,把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及学生。
2、自查阶段:5月18日至5月23日,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根据要求清查本单位的摩托车。
3、集中整治阶段:5月24日至5月25日,保卫处会同校园警务室,在校内集中整治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等违法行为。
4、公安执法阶段:5月26日起,临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校园及周边地区开展检查执法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校内无牌无证摩托车车主在5月23日之前自行将车辆处理完毕。
2、对违法驾驶摩托车行为,保卫处联合临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车辆扣押保管、罚款及对驾驶人员治安拘留等处罚措施。
3、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将自查情况于5月23日前以电子版(表格附后)形式发送至保卫处邮箱(bw@zafu.edu.cm)。
联系人:韦老师 联系电话:63743355(9293355)。
二○一二年五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