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:
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,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、细致的安全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,安排专人定期巡查,确保校园安全。
二、要对师生进行假前安全教育,对放假期间组团外出考察的师生,要明确安全责任人,落实安全措施。
三、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,不可缺岗、漏岗。
四、要高度重视防火工作,严禁师生在校内放飞孔明灯;外出踏青野炊,杜绝火灾隐患。
保 卫 处
2012年4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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