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生安全常识--保密知识篇

【 来源:综合科 信息员:帅陆虎 时间:2013-08-23 浏览:

保密知识篇

一、如何防止失、泄密

1. 正确认识保密与窃密的等候正,增强保密观念。保密与窃密的受正是阶级斗争的一种特殊形式,是渗透与反渗透、颠覆与反颠覆、和平演变与反和平演变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,我们只有充分应用我国的保密法规,百倍提高警惕,增强保密观念,严格遵守保密制度,才能挫败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实行和平演变的阴谋。我们既要对外开放,扩大对外交流,又要确保国家机密不泄露,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,克服那种有密难保、无密可保的糊涂认识。

2. 在对外交往中坚持内外有别。在接触交往过程中凡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,要么回避,要么按上级的对外口径回答,不要随便涉及内部人事组织、社会治安状况、科技成果、技术诀窍和经济建设中各种未公开的数据资料。

3. 在与境外人接触时不带秘密文件、资料和记有秘密事项的记录本,对方向我直接索取科技成果、资料、样品或公开询问我内部秘密,要区别情况,灵活予以拒绝。

4. 不经主干部门批准,不带境外人员参观或进入非开放区。不准境外人员利用学术交流、讲课的机会进行系统的社会调查。不经有关部门批准,不得填写境外人员的各种调查表,或替他们写社会调查方面的文章。

5. 在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外刊物上发表文章,要按规定办理审查手续。不得为境外人员提供或代购内部读物和资料。

6. 遵守对外通信保密的有关规定,不在通信中谈及国家机密,个人通信一律用个人名义,通信地址一般采用个人居住地址或可以公开对外的单位地址。互寄引刷品和包裹,应按邮电部和有关保密规定办理,发现邮件中夹有反动或淫秽物品,应立即交所在单位,决不扩散。

7. 自觉遵守保密条例,做到:不该说的机密,绝对不说;不该问的机密,绝对不问;不该看的机密,绝对不看;不该记录的机密,绝对不记录;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;不在普通电话、明码号码、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;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、参观、探亲、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。

保密是公民的义务,也是我们大学生的社会责任。每个大学生应该自觉贯彻遵守保密法规,自觉履行保密义务,坚决地同失泄密行为和窃密行经做斗争。

二、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,应当采取哪些措施

1. 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、资料和其他物品,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、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。

2. 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、资料和其他物品,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公安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。

3. 发现有人盗窃、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、资料和其他物品,你有权制止,并应当立即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公安、国家安全机关。

4. 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,应当及时向有关机关、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举报。

上一篇:   大学生安全常识--生活安全篇[2013-08-23]

下一篇:   大学生安全常识--防性侵犯篇[2013-08-23]